美工招聘 逻辑的谬误——由苏锡常镇一道语基题串联的教材课程内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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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招聘 逻辑的谬误——由苏锡常镇一道语基题串联的教材课程内容讲解

发布日期:2024-08-25 09:23    点击次数:115

美工招聘 逻辑的谬误——由苏锡常镇一道语基题串联的教材课程内容讲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美工招聘,完成21~22题。【2023~2024学年度苏锡常镇四市高三教学情况调研(一)】

①  ,这是我方的观点,理由如下:第一,从本体论上看,过程指事情进行或事物发展所经过的程序,它包括起因、经过和结果,也就是说,  ②  ,难道我们能见小忘大,以偏舍全吗?祥林嫂置身封闭保守的鲁镇,饱经磨难和压迫,虽“捐门槛”来救赎自己而不得,最终惨死于祝福之夜,如果我们读这篇小说只关注祥林嫂“死”的结果而漠视事件发展过程,那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深意也读不到了。第二,从逻辑上看,凡事有过程才会有结果,天道酬勤,做好过程,结果必然不会令人失望。司马光写《资治通鉴》用了19年,班固写《汉书》花了20余年时间,曹雪芹著述《红楼梦》耗费毕生精力……如此等等,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读来皆是血,坐不得冷板凳,下不了真功夫,  ③  ,只会“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第三,从时空上看,结果往往只在一瞬间,而过程则往往需要广漠空间的漫长磨砺和数日经年的辗转腾挪,我们怎可因为一时的结果而否定甚至漠视广大时空的奋斗过程呢?陈胜、吴广虽然失败了,但他们揭竿而起的一生不精彩吗?李杜一生才华横溢,满腔抱负,最终却困顿飘零,我们难道会因为他们结局不佳就不记得他们一生的孜孜以求吗?

21.请指出一辩第二个理由的逻辑谬误。(4分)

【参考答案】

强加因果——做好过程未必会取得不令人失望的结果;

以偏概全——“天道                                                                    酬勤”强调勤,这只是做好过程的表现之一,做到“勤”不等同于做好过程。

【解析】“做好过程,结果必然不会令人失望。”强加因果

“天道酬勤”只是做好过程的一个方面,以偏概全。

由此题串讲到教材选择性必修上的逻辑谬误知识点

【导语设计】

在我们的语文生活中,逻辑是无处不在的:烛之武入情入理的分析挽救了国家,这是外交中的逻辑;林庚细致辨析“木叶”的内涵与使用的场合,这是文艺鉴赏中的逻辑;王安石以雄辩的论说驳斥对变法的非难,这是治国理政中的逻辑;“既已烧着,又何苦伤心 流泪?”热情奔放的诗句中,也同样包含着逻辑……学点儿逻辑,可以增强我们的思维能力,增进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语文学习。有些时候,文学作品又会故意在表面上违背逻辑,以取得更好的表达效果。例如臧克家《有的人——纪念鲁迅逝世十三周年有感》中的诗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在表面的自相矛盾中,隐藏着“精神”和“肉体”这两个评判人生 的角度,含蓄地表达了对精神不朽、虽死犹生的鲁迅先生的景仰,以及对欺压人民、虽生犹死者的鄙夷。这句诗看似不合逻辑,有悖常识,实则凝练深刻,引人深思。能有如此突出的表达效果,与诗句“违背逻辑”的表达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1.逻辑(logic)是一个外来词语音译,最早将logic译为逻辑一语的是严复。

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

2.概念=内涵+外延

通过揭示对象的特点或本质来反映某个或某类对象的一种思维形式。对象的特点或本质反映在概念中,就构成了概念的内涵;而被概念所反映的一个个、一类类对象,就成为概念的外延。桌子的内涵:是由平板、腿和其它支撑物固定起来的家具。桌子的外延:办公桌、餐桌、课桌、电脑桌、讲桌、书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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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断

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一种思维形式。一般陈述句才表示判断。但有些反问句或感叹句也是一种情感色彩强烈的判断。

(1)直言判断

直言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所作的判断,所以也叫性质判断。s 是/不是 p

例如:

①有的金属是液体。

②任何事物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是”与“不是”

一次,马克.吐温在记者采访时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婊子养的。”此语一见报,立即舆论大哗,尤其是国会议员们更是气愤异常,纷纷要求马克.吐温道歉,否则法庭上见!不久,马克.吐温的“道歉声明”见报了:本人曾经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婊子养的”,现在本人更正一下,“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婊子养的。”

(2)关系判断

关系判断就是断定思维对象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判断。如: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以上故事,包含两个关系判断:①管宁和华歆是朋友。②管宁和华歆不是朋友。

(3)联言判断

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对象或者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复合判断。联言判断由联言肢和联结词组成。联言肢——组成联言判断的肢判断;联结项——把各个联言肢联结起来,并表示它们之间是并存关系的概念。如“和”“并且”等等。如:鲁迅是文学家,也是伟大的思想家。“鲁迅是文学家”“也是伟大的思想家”是两个肢判断,“是......也是”是联结项。常用的联结项:“并且”“既……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不仅……而且……”“是……也是……”“不是……而是……”

(4)选言判断

选言判断是断定在可能存在的若干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种事物情况存在的复合判断。如:①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记念刘和珍君》)②或者是推翻这些敌人,或者是被这些敌人所屠杀和压迫,二者必居其一。(《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常见的选言联结词有:“可能……也可能……”“或者…或者…”“要么......要么......”“不是…就是…”等

二者不可得兼美工招聘

   古代有个女子,长得非常漂亮,到了出嫁的年龄,邻居两家男子上门提亲。东家男子长得英俊潇洒,但是家境贫寒;西家男子长得丑陋,但是家境富裕。父母征求女儿的意见。如果同意东家,就伸左手;如果同意西家,就伸右手。女儿害羞地用被子遮住脸。父母一再催促,女儿把两只手都伸出来。父母惊讶,忙问缘故。女儿说:“我想在东家住宿,在西家吃饭。”

“要么嫁东家,要么嫁西家”,这是一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而女子把它当作了相容的选言判断。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几个选言肢只有一个为真。如:抛硬币,或者正面朝上,或者反面朝上。相容的选言判断,几个选言肢之间可能存在交叉关系。它所断定的几种情况至少有一种存在,或者同时存在。如:他或者喜欢爬山,或者喜欢游泳。一位先生去考驾照。口试时,主考官问:“当你看到一只狗和一个人在车前时,你是撞狗还是撞人?”,那位先生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撞狗了。”,主考官摇摇头说:“你下次再来考试吧。”,那位先生很不服气:“我不撞狗,难道撞人吗?”,主考官大声训斥道:“你应该刹车。”选言判断的选言肢必须穷尽,上面的例子中考官有意回避了第三种情况“刹车”,而应试者恰恰掉入了“陷阱”中。上面两个故事提醒我们选言判断运用中要注意两种情况:①选言肢必须穷尽;②要避免把相容与不相容混淆起来

本堂课的重点知识部分:

逻辑的基本规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就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和判断具有确定性,要始终保持一致。不能中途偷换概念,改变话题。“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过程。违反同一律的会出现的逻辑谬误

违反同一律,出现的逻辑谬误一般有两种情况,大家看例子:

【例1】

人,已经存在几百万年了;而你,没有存在几百万年;所以你不是人!“人已经存在几百万年了”,里面的“人”,指的作为物种整体存在的“人类”;而“所以你不是人”,这里的“人”,指的是作为生命个体存在的“人种”。一句话里,两次用到“人”这个字,但指代的却不是同一个概念。说话的人,借助语言系统的缺陷,偷梁换柱,这就违反了同一律,翻了“偷换概念。”谬误。逻辑学家提出,我们在沟通时,必须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同一律。也就是前后提及一个概念时,内涵和外延必须保持同一。

【例2】

左然说:“陆景和那么有钱的人,居然在路边吃麻辣烫。”我说:“不在路边吃,难道去马路中间吃吗?”——游戏《未定事件簿》左然的论题是“有钱人不该吃麻辣烫”,而我的论题是“吃麻辣烫要在路边”,这就是典型的“偷换论题”。

【例3】这是一位同学所写的一个作文片段,大家看这个片段有问题吗?

学习要讲究方法。方法对头,才能事半功倍。比如我对数学比较感兴趣,习题做得多,学习成绩就比较好;而对英语,我没有兴趣,怕读怕背,成绩就比较差。这个片段的前两句话说的是学习方法,而第三句说的是学习兴趣,证明不了观点。这同样违反了同一律,这是我们一些同学在议论文写作中容易犯的一个毛病,因为话题的不一致,论证的力量就大打折扣了。

二、不矛盾律

【例1】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韩非子》“自相矛盾”一词就出于这样一个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作了两个断定:第一,我的矛能刺穿天下所有的盾;  第二,我的盾天下所有的矛都刺不穿。

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针对同一个对象,两个反对或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必有一假。

如果违反这一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一个对象既肯定又否定,就会出现思维上的前后不一,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注意:一定是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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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相矛盾:是指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互相反对:是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举个例子:如“小张是湖南人”和“小张不是湖南人” 这两个命题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而“小张是湖南人”和“小张是江西人”这两个命题是互相反对的,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三、排中律

【例1】

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我都不赞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我都不赞成”违反排中律。“《红楼梦》值得读”和“不值得”是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必有一真,不能同假。因而犯了模棱两不可的错误。

【例2】

某班有40个学生,在课堂上,老师提出一个问题,让会回答的同学举手,结果大部分同学都举起了手。老师数了一下,有28位。接着,老师又让不会回答的同学举手,老师又数了一下,有11位。老师一想不对,就说:“刚才应还有一位同学两次都没举手,是谁?请站起来。”小明于是站了起来。

请同学们分析这段话存在的问题。

对于老师的问题,小明要么会回答,要么不会回答,而小明却两方面都不举手,他的做法我们活用个成语怎么来形容——“模棱两不可”。当然,如果刘老师了解情况时,上面的两个数字如果是“会回答的有29位”,“不会回答的有12位”,那大家推断一下,出现了什么问题?一定是有一个同学两次都举手了,那他也同样违反了排中律,他所犯的错误就是“模棱两可”。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是假的,必有一真。它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两个矛盾的思想同时予以否定,而必须承认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简言之,就是要保持思维的明确性,全职美工避免“模棱两可”。

【例3】

清朝宰相刘墉得罪了乾隆皇帝,皇帝盛怒之下,把刘墉打入死牢,待来日问斩。由于众大臣求情,乾隆决定用纸做两个阄,分别写上“生”“死”,由刘墉抓阄决定自己的生死。和坤得知后,买通做阄的官员,在两个阄上都写了“死”字,想置刘墉于死地。一位好心的太监,把这情况偷偷地告诉了刘墉。第二天,刘墉当着皇帝和众大臣的面,坦然地抓了一个阄吞进肚里,结果免去一死。

从逻辑思维的角度,评价刘墉的作为。

名曰“生死阄”,但实际上乾隆在这两张上,写的都是“死”字。刘墉不管抽到那一张,都会被处死。但是根据“排中律”,只要证明自己没有抽到的那张是“死”,就等于证明了自己抽到的这张是“生”啊!刘墉吞下去一张,大家只能通过刘墉没有抽到的那张,来反证刘墉抽到的这张是什么。

★ 反证法

根据“排中律”,既然两个自相矛盾的观点,一定有一个是对的,没有“都不对”这种中间状态,那我只要证明这两个观点中,有一个是错的,不就等于证明了另一个是对的了吗?这就是反证法,“排中律”最知名的运用。所以反证法是以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和理论为依据的,反证法是可信的。

四、充足理由律

【例1】

2019年12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据丹麦媒体报道,中国驻丹麦大使曾表示,如果法罗群岛不与华为签署5G协议,中方将取消与其签署自贸协议。你能否证实?中国政府是否也对其它国家施压迫使其使用华为?华春莹表示:“你提的这个问题中有事实性错误。中国和法罗群岛地区并没有在谈自贸协定,何来取消一说?又何来中国大使威胁要取消一说?”

面对外国记者的质疑,华春莹敢于义正词严,一则是因为我们本身行得正做得端,再者就是记者的质疑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其前提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前提虚假,那结论自然就成无稽之谈了。充足理由律:即在思维的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判断或论点是真实不虚的,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即理由是真实的,且推断和理由之间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基本要求:一是要有理由,二是理由必须真实,三是理由能够必然地推导出论题。违反了这三条要求中的任意一条,都会违反充足理由律,会犯“理由不充足”和“强加因果”的逻辑错误。

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谬误:1.强加因果(推不出)

【含义】没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因为发生的时间相近等表面联系,就把它们看成是因果事件,叫作强加因果。

鲁四老爷说:“不早不迟美工招聘,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①送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怎么到你们医院之后就不行了呢?

②没撞,你为什么要扶?

③小李结婚后就离开了公司,一定是他新婚夫人让他辞去这份工作的。

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谬误:2.虚假理由

【含义】以主观臆造、与事实不符、与科学原理相悖的理由为依据,进行论证

例子:蝙蝠属于鸟类,因为蝙蝠有翅膀,而有翅膀的都属于鸟类。

——这个三段论,大前提“有翅膀的都属于鸟类”是假判断,犯有虚假理由的错误。

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谬误:3.以偏概全(轻率归纳)

【含义】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前提真不能保证结论真,尤其是在考察的数量比较少、样本不具有代表性的情况下,极容易犯轻率归纳的错误。

盘点盖茨、乔布斯、戴尔、扎克伯格等世界级富豪,辍学是他们走向成功的关键一步,这让人不得不思考正规的国民教育对创业者是否真的必要。

这段话,虽然采用了委婉的说法,但其希望人们得出的结论其实是“国民教育对创业者并不真的必要”。支撑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是一部分世界级富豪的辍学经历。然而,盖茨、乔布斯、戴尔、扎克伯格,即使这个名单再增加千百倍,也只是全世界创业者中很少的一部分,而大学教育也只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说话者用少部分大学或预科辍学的例子质疑整个国民教育对所有创业者的必要性,是不妥当的。

★ 补充:区分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区别

1.首先明确两个定律:

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排中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对比两个定律的叙述可以发现,最主要的不同是:矛盾律中包含了互相矛盾和互相反对的命题的判断,而排中律则只包含了对互相矛盾的命题的判断。

2.然后判断命题关系:

明确了上面两个概念我们就应该知道,对于一个命题该到底该应用哪一个定律,首先判断涉及到的两个命题是互相矛盾的还是互相反对的。如果是互相反对的,只能使用矛盾律;如果是互相矛盾的,那么接下来就要判断:如果是同时肯定两个命题,则违反了矛盾律,因为矛盾律规定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如果是同时否定两个命题,则违反了排中律,因为排中律规定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

【课堂小结】

逻辑基本规律

要求

潜藏的谬误

同一律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判断必须保持一致。

偷换概念、偷换论题

不矛盾律

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真。

自相矛盾

排中律

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必有一真。

模棱两可/两不可

充足理由律

前提为真,理由充分。

前提虚假、强加因果

分析课本中的句子,指出其中的逻辑错误

①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已》是鲁迅的作品,所以,《孔乙已》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分析:第一个“作品”是鲁迅“所有”作品的总称,第二个“作品”是“各个”作品的通称,看起来表述一样,其实不是一个概念,所以造成推理的错误。这样的情况就是“偷换概念”,违反了同一律。

②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分析:安,在问句中通常有两种用法,一种表示“怎么”,另一种表示“在哪里”。庄子和惠子一开始是围绕“人能不能以及怎么能知道鱼快乐”的话题进行的。但到最后,庄子突然偷换概念,把“安”用于表示“在哪里',并以'知之濠上”作结,违反了同一律。

③“服务员同志,请当心,你的手指浸到我的汤里去了。”

“没有关系,汤不烫,我不痛。”

分析:顾客想表达的是提醒甚至抗议,关注的是他的饭菜的卫生问题;服务员却把问题转移成自己有没有被烫的问题。应该说服务员的答话颇为狡黠,但考虑到其做法确实有损顾客的权益,而又有逃避责任的意思,可以认定其答话是典型的“偷换论题”的谬误,同样违反了同一律。

④“我是答应您昨天来修门铃没错。可我来了三次,每次按门铃,都没有人来开门,我只好走了。”

分析:一般来说,需要修门铃就是因为门铃坏了,又怎么能指望“每次按门铃”就“有人来开门”呢?说话人或是真的未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或是为自己的不守信而开脱,总之都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违反了不矛盾律。

⑤在法国某地,一个耍戏法的人招揽观众:“快来快来,这里有拿破仑的头骨。”围观的一个人说:“奇怪,听说拿破仑的脑袋是很大的,这个头骨怎么和普通人的没有区别啊?”耍戏法的解释道:“没错,这是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

分析:“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被保留下来则意味着拿破仑死于童年。而耍戏法的用拿破仑的名号来招揽观众,显然指的是活到成年后叱咤风云的拿破仑。这个有名的拿破仑1821年5月5日(52岁)病逝于南大西洋圣赫勒拿岛,又何来“小时候的头骨'?“拿破仑死于童年”和“拿破仑死于成年之后”两者必有一假,耍戏法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⑥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我都不赞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分析:《红楼梦》值得读和不值得读也是相互矛盾的,不能都否定;都否定违反了排中律。

⑦不薄之谓厚,不白之谓黑。

分析:薄厚之间存在着中间状态,白黑之间还有灰。说话人屏蔽了中间状态,只呈现出两种极端的情形,让人在两个极端之间作出判断或选择。其实是在并非矛盾(有第三种可能存在)的情形下使用排中律,属于排中律使用不当。

⑧《祝福》中,鲁四老爷知道祥林嫂的死讯后说:“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分析:鲁迅的《祝福》中,鲁四老爷的这句话存在两个错误捆绑:一是把祥林嫂的死和祝福捆绑,二是把死和“谬种”捆绑。祥林嫂的死与年关的祝福活动,只是时间上接近的两件事,并无因果关系——不是祥林嫂自主选择或命中注定。明明没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因为发生的时间相近等表面联系,就把它们看成是因果事件,叫作强加因果,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⑨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对我的毁谤?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分析:“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对我的毁谤”这个问题,隐藏着一个前提:对方此前一直在毁谤说话人。对方的回答无论肯定还是否定,都意味着承认这个前提。而这个前提很可能是虚假的。可以把这种错误叫作“不当预设”。

赏析生活及文学作品中故意违反逻辑规律的语言艺术

刚刚第⑧句当中,作者鲁迅难道不知道鲁四老爷这句话违背了逻辑规律吗?他为什么要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有同学一定想到了,鲁迅是故意来设计这个逻辑错误的,可鲁迅为什么要设计这样一个错误呢?这句话不顾逻辑,强加因果,却把鲁四老爷的冷酷、自私、霸道、蛮不讲理完美地展现了出来。这就是文学作品创作者通过故意违反逻辑规律来突出人物的形象特点,可以称得上是“语言的艺术”。以下是几则故意违反逻辑的语言艺术案例,它们违反了什么逻辑规律?又为什么称得上是语言艺术?请同学们自主选择其中一则对作品故意违反逻辑规律产生的艺术效果加以赏析。① 毕加索毕生反对侵略战争,并以此为主题创作了许多画作,《格尔尼卡》就是其中之一,这幅画描绘了西班牙城市格尔尼卡遭德军轰炸后的惨状。这一画作展出后,一个德国军官指着它问毕加索:“这是您的杰作吗?”毕加索回答说:“不,这是你们的杰作。”② 美国代表团访华时,曾有一名官员当着周恩来的面说:“中国人很喜欢低着头走路,而我们美国人却总是抬着头走路。”此话一出,语惊四座。周恩来不慌不忙,脸带微笑地说:“这并不奇怪。因为我们中国人喜欢走上坡路,而你们美国人喜欢走下坡路。'一个西方记者问周恩来:“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多少资金?”周恩来委婉地说:“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资金吗?有18元8角8分。”当他看到众人不解的样子,又解释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面额为10元、5元、2元、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分的10种主辅人民币,合计为18元8角8分……”。③ 奥楚蔑洛夫说,“这是条野狗!用不着白费工夫说空话了。既然普洛诃尔说这是野狗,那它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这不是我们的狗,”普洛诃尔接着说,“这是将军的哥哥的狗。他哥哥是前几天才到这儿来。我们将军不喜欢这种小猎狗,他哥哥却喜欢。”他哥哥来啦?是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吗?”奥楚蔑洛夫问,整个脸上洋溢着含笑的温情,“哎呀,天!我还不知道呢!他是上这儿来住一阵就走吗?”“是来住一阵的。”“哎呀,天!他是惦记他的兄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这么说,这是他老人家的狗?高兴得很……把它带走吧。这小狗还不赖,怪伶俐的,一口就咬破了这家伙的手指头!哈哈哈……得了,你干什么发抖呀?呜呜……呜呜……这坏蛋生气了……好一条小狗……”——契诃夫《变色龙)

① 中两个“杰作”不是同一概念。毕加索口中的“杰作”指的是西班牙城市格尔尼卡遭德军轰炸后的惨状,而德国军官口中的杰作指的是毕加索的画作。毕加索转移对方发起的话题,违反了同一律。他并非不知对方所说的“杰作”是作品本身,却故意把它换成作品所反映的事件,不失时机地表达了愤怒和讽刺。这是一种以正义作后盾、机智为手段、谴责为目的的语言艺术。

② 中“低头走路”“抬头走路”的“路”是现实生活中的路,'上坡路”“下坡路”的“路”是国家的发展之路,这两个“路”全然不是一个概念。18元8角8分显然也不可能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总数。周恩来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但却堪称语言艺术。'上坡下坡'有力反击了对方的挑衅,“18元8角8分”则既保守了秘密,又避免了“无可奉告”带来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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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中警官奥楚蔑洛夫面对同一条小狗,却得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当普洛诃尔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时,奥楚蔑洛夫说这是条野狗,要弄死它;而当普洛诃尔说这是将军哥哥家的狗时,奥楚蔑洛夫又说“这小狗还不赖,怪伶俐的,是条好狗”。显然,这位警官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违背了不矛盾律;但作者正是借这种逻辑错误使奥楚蔑洛夫见风使舵、趋炎附势、攀附权贵的形象跃然纸上,给我们留下“变色龙”这个经久不衰的典型文学形象,堪称巧妙。

通过“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这一活动的学习美工招聘,我们能够掌握并运用逻辑的基本规律,辨析生活及学习中的逻辑谬误,发现事物的真相,生活得更加睿智与理性。我们也可以在生活中尝试运用这样巧设逻辑谬误的方法,恰到好处地发挥语言艺术的作用,在某些情境下达到化解尴尬、制造幽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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